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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第二次林业革命——“接近自然的林业”在中欧兴起

来源:世界林业研究,1991年4期 | 作者:邵青还 | 日期:2020-08-26 08:36:04 | 阅读: 4306

按:新世纪以来,近自然林业在我国很火,我院也执行过有关研究项目。很多人对近自然林业了解不够全面,理解不深,限制了这一思想的广泛应用。昨晚知网搜索见到下面文献,国内最早介绍近自然林业思想,为此,特全文抄录转发。


邵青还.第二次林业革命——“接近自然的林业”在中欧兴起[J].世界林业研究,19914):8-15

一、中欧造林的神话已被击破!

200多年来,外部世界对中欧地区致力于人工林建设的业绩称叹不已,并进而效仿。然而,荷兰林学家奥得曼(Oldeman)却在不久前惊呼:“中欧造林的神话已被击破!”

事实上,少数高瞻远瞩的人士早在百年前就指出了中欧营造人工林中的失误。无论是1867年哈根(Hagen)创建的“森林多种效益永续经营”理论,还是1898年嘎耶(Gayer)提出的“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思想,都是对前人盲目营造人工林的质疑和进行反思后的觉悟。大量文献指出:中欧的人工林是1718世纪法国土地纯产值理论的产物{见文末注释}。

中欧林业史证明,造林树种的选择会影响一二百年后的森林立地类型,人工林达不到天然林物种间的互存共荣关系,因而会引起森林生态失调和森林衰败。二战后中欧诸国曾大力挽救低产人工林,甚至出现投入和产出倒挂,但是,人工林稳定性差的问题非但未获解决,反而暴露得越加清楚。人工林稳定性差主要表现在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与天然林相比,人工林风倒雪折多,也更易遭大气污染。以1990年春的风灾为例,中欧刮倒的林木总量达1亿立方米。在197211月的风灾中,西德的森林受灾面积占全部森林的1/4170亿公顷)。80年代初大片森林因酸雨侵袭出现猝死,尤以云杉和冷杉人工林的损失最大。

森林灾害给林业带来了高额赤字。如西德1972年发生风灾,政府于1973年和1974年为此拨出的救灾费占两年林业总投资需求的60%多。19811990年下萨克森州的林业投资增加了3.5倍,其中救灾费也占很大比例(1988年为40%)。据著名林业经济学家勃拉贝德尔(Brabander)估算,西德地区的云杉林因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到2060年时将达到14亿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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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灾害造成的巨大资源损失,强烈冲击着森林永续经营计划和正常的木材市场。在奥地利,数十年来的木材采伐量中抢救木高达30%

由于自身的衰败和外来因子的打击,中欧的人工林已难以为继。

二、学术界积极探讨“接近自然的林业”

1898年嘎耶第一个提出了:“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他要求按照永恒互栖的生命因子的必然结果来建设多样化的森林生态系统。此后,在长达近百年的时间里,因为人工林结构不稳定的问题始终缠绕着中欧各国,所以“接近自然的林业”一直是林业理论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80年代中、后期,由于人工林发生前所未有的危机,于是在中欧学术界掀起了一场关于“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的讨论。正在进行的这场讨论涉及面颇广,归纳起来,主要有:1)“林业”新概念;2)“自然”新概念;3)“接近自然的林业”的原则和经营方法;4)自然保护与新林业的关系;5)森林内部的自然保护;6)“接近自然的林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7)“接近自然的林业”对未来木材工业的影响。

在关于林业新概念的讨论中,德国著名的林学家斯坦因林(Steinlin)的论述较有代表性,他认为:林业是人类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造就或维持一种森林生态系统,使其能够永续地满足人类对物质和服务功能的某些需要。

关于“接近自然的林业”的原则,一些林学家是这样解释的:“‘接近自然的’是指在经营目的类型计划中使地区群落主要的本源树种得到明显表现。”(凡腾巴赫);“地区群落是冰川期后最早的原始森林。”(施伦克尔);勃洛克和马耶认为,“接近自然的林业”并不是回归到天然的森林类型,而是尽可能使林分建立、抚育、采伐的方式同潜在的天然森林植被的自然关系相接近;要使林分能进行接近生态的自发生产,达到森林生物群落的动态平衡,并在人工辅助下使天然物质得到复苏。

科学界对“今天潜在的植被”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被列为“潜在的自然植被”专题。潜在的自然植被是个复杂的问题。瓦尔腾普尔把植被群落按4种概念进行区别:1)原始植被;2)现存植被;3)潜在的自然植被;4)适应环境的自然植被(人类发展中给予影响,或是人类发展使之产生广泛变化的植被)。他认为,如果不考虑人为对立地的影响,潜在的自然植被在循环恢复中能达到自身平衡。

挪威林学家弗利伏特在论及潜势利用时指出(节略):“在挪威,云杉由东部自然西迁的过程在发展之中,但还未扩展到挪威西部,面本世纪以来林业人员任意把云杉作为主要造林树种。那么,云杉作为潜势树种,是接近自然的还是违背自然的呢?这里可引用Berben大学一位研究人员的话:‘营造人工林是冰川期以来挪威西部最大的灾害。’”

“接近自然的林业”所涉及的林业经济和木材供应问题也是讨论的重点。不少文献列举实例说明,放弃皆伐,代之以单立木抚育、采伐(用词与“择伐”有区别),不仅能够改善森林结构和提高林木质量,而且还会取得长期显著的经济效果。因为林业企业的新经营方向将使木材供应具有更大的可变性,所以木材工业界人士担心不能得到充足的木材供应是多余的。

一些林学家还对违反森林发展的自然规律,片面地追求木材生产目标提出了告诫。如奥托说:“不能再容许林业工作者单一地以木材生产为目标来处理森林,而应该永续保证森林的一切功能。”勃拉贝德尔认为:“在生产和销售之间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差别,从目前的眼光看,对生产所作的有一个未知的将来,而销售却是日间进行的事。从采伐开始的销售大部分是上一世纪前适应市场而开始进行生产的结果……。”而瓦尔腾普尔则强调:“森林的状况从来不与社会所给定的目的、人类的技术和知识相协调。需要和现实之间的差别不能弥合。这一现实必须为林学家和自然保护学家所知晓,尽管他们要采取决策去满足明天的需要。”

三、复苏天然的前奏曲

二战后,“接近自然的林业”在中欧一直悄悄地发展着,而不像“多功能林业”那样大张旗鼓地被喧染。这是因为中欧有较高的森林覆被率,只要把现有林加以区划,就可以有重点有目标地实现森林多功能经营,而“接近自然的林业”层次更高,难度极大,特别是理论尚待深入探讨,科学实验需要先行。

1949年,德国一些林业工作者和林主结成了一个联盟,称为“适应自然的林业工作同盟”(简称ANW),它申明以推行“接近自然的林业”为宗旨。该组织的建立敲响了中欧天然林复兴前奏曲的第一个音键。

40年来,ANW的成员遵循嘎耶的理论,在探索“接近自然的”森林建设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如建立林业的多目标——生态目标、森林状态目标、经营目标;用发展天然更新的方法节省资金;增加森林抗病虫害的能力;组成丛状、团状、阶状等混交林来提高森林质量和蓄积量;按林木目的直径实现单木采伐;使一切立地上的生产性树种向天然更新过渡;放弃破坏林地的现代化抚育措施等等。

ANW致力于试验的同时,50年代东、西德的其他林业企业也利用在战时和战后初期形成的皆伐迹地上重新造林的机会,开始考虑森林生态和森林生长的关系,建立不同的林分结构开展科学实验。其他中欧国家也开展了类似的试验。

6070年代,中欧自然灾害频繁,因而有更多的林业企业纷纷应用“适应自然的林业”或“接近自然的林业”原则进行科学研究和生产活动。一些地区和州的林业管理局把“接近自然的林业”的部分原则,如立地树种“返祖”和发展天然更新,作为林业政策在辖区内推广。几十年来“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方法已取得了初步成果,主要表现在森林蓄积量高,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强,病虫害发生少。

德国的新林业经营原则和方法已引起其他中欧国家的关注,产生了“滚雪球”的效应。1989年,当ANW庆祝它成立40周年时,又建立起一个新的国际组织—“欧洲与自然相知的林业工作者同盟”(简称PROSILVA)。PROSILVA10个国家的33名成员组成,其中ANW的成员占了半数席位,主席为法国的吐凯姆。这两个组织合奏同一支曲子,ANW只不过是领奏员而已。PROSILVA要把ANW推向整个欧洲,企图对欧洲的林业政策、林业理论和科研工作施加更大的影响。主席吐凯姆指出,PROSILVA的任务有如下几项:1)促进对森林生物共栖生态规律的研究工作,使林农自身具有从事林业生态经营的能力;2)协调专家的林业研究项目;3)寻求支持研究工作的资金;4)向议会成员、共同体主席、其他负责的机构和官员提出PROSILVA的目标及关心的问题;5)利用新闻和其他一切媒介宣传PROSILVA的宗旨;6)与其他有关协会,如林主联合会、林业工作者同盟、狩猎协会等,就某方面的问题进行合作。

数年前在西德成立的“绿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颇具声势的政治组织。PROSILVA作为国际组织,它所树立的目标以及它成立时的轰动效应均为“绿党”所不及。从德国“适应自然的林业工作同盟”的业绩,以及“欧洲与自然相知的林业工作者同盟”的建立,可以一目了然地看清中欧复兴天然林的趋势。

四、中欧各国恢复天然林态势

德国原西德地区在恢复天然林行动中步子最快,各州林业管理部门相继以“接近自然的林业”为指导思想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巴登—符腾堡州,科研部门已研究了森林植被演替过程,确定把公元前5世纪—公元8世纪的原始森林作为评判“接近自然的”森林树种的尺度,并且进一步研究植被的发展潜势,树立起森林建设的高级目标。在下萨克森州平原地区,经研究已确认现有以欧洲松为主的人工林与立地植被的发展潜势不相适应,所以决定对上述人工林进行森林树种改造,为此已建立了试验样地。北来因—威斯特法伦州也于19896月宣布采用“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方法,并规定采取以下4项措施:保持疏密度,放弃皆伐,发展天然更新,实行蓄积抚育(单木采伐和目的直径采伐)。

德国一些林业企业自采用“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方法后,实现了森林蓄积量和木材价值双增长,而在多次森林灾害中所受损失最少。如DsterholzScharmbeck林业局在1967年和1968年两次遭风灾后全面开展“接近自然的森林建设”,到1986年,该局的森林蓄积量增加到每公顷197立方米,比1964年多49立方米。表2为该局19641986年的更新计划,从中可清楚地看到阔叶树种增加和针叶树种减少的情况。到70年代初期,该局天然更新的比例已达到70%以上,到1990年,混交林的比例达到了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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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森州的Butzbach林业局在私有林、团体林、城市林、国有林中各选一个试验点进行林分结构改造,采用了强制抚育、废除皆伐、实现林下天然更新及人工补植树苗的措施,在19751985年的10年内,各试验点在受灾情况下依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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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teln林业局利用立地发展潜势,通过天然更新已在山毛榉、落叶松的旱地林分中引入了橡树、樱桃树,在低谷湿地引入了梣树和云杉,而把落叶松的比例限制在20%。该局还创造了一套适用于未来阔叶林的长期蓄积抚育和天然更新的方法,以利于后续森林发挥环境保护的作用。

瑞士瑞士是较早采纳“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的国家,它确立了“接近自然的森林建设方向”,数十年来系统地发展了择伐、异龄混交和天然更新的技术,使森林尽可能地达到高质量和高价值。

匈牙利匈牙利为推行“接近自然的林业”规定了7项任务:1)为保持和创造稳定的生态系统,在丘陵和山区的一切地方保持和发展接近自然的林分,使阔叶树混交林保持适当的比例;2)把天然更新的比例由现在的10%扩大到30%3)把推行“接近自然的林业”原则纳入森林法;4)制定与“接近自然的林业”相适应的森林经理方案;5)设立“森林监察委员会”;6)实施相应的林业政策;7)设置专业教育课程和确立研究方针。

波兰波兰的森林中只有1%是接近天然群落的异龄混交林。林业工作者提出以生态基础进行森林建设的设想得到官方支持,国家已确立了“在生态基础上尽可能进行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的长期目标”,为林业规定的任务是:“保持森林,恢复生态稳定、物种丰富和层次尽可能多的混交林,以保证森林的多功能”。

挪威挪威地处北欧,在1930年之前森林几乎全部为天然更新,5060年代才大量采用中欧和东欧的种子营造云杉人工林,目前云杉林的蓄积量已占全部蓄积量的56%70年代人工林因风倒木诱发严重虫灾。专家们采纳了“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提出在遭风灾的云杉林立地上建设第二代阔叶树混交林的意见。同时,建议政府采取资助的办法发展混交林,改良阔叶树品种,提高木材质量,并要求各部门强调森林的多功能,以及加强研究和实践工作。

比利时  19世纪比利时曾在荒地和皆伐迹地上大量造林,现在针叶林面积占全部森林的43.5%,其中云杉和欧洲松又占针叶树种面积的92.5%,这部分森林成为目前比利时林业的症结。在比利时的国有林中已没有原始林。小私有林主因林业收益少,又缺乏技术,对经营森林的兴趣不高,这反而使具有自然潜势的树种群落在小私有林内得到较好的保存。针对上述情况,专家提出下列建议:1)给予私有林以技术和资金援助,刺激私有林主采取“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方法;2)促进小团状异龄林由中林向乔林发展,提出监控蓄积量和生长量的方法,以森林结构平衡,混交和更新的连续性。

斯洛伐克地区斯洛伐克地区的森林覆被率为38%。由于近15~20年内加强了天然更新,该地区幼林中的天然更新面积的比例已达到40%~60%。在全部生产林中,按“接近自然的林业”方式经营的面积已占20%

荷兰荷兰尚未就“接近自然的林业”经营方法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但是已经建立了样地进行试验。将在10年内选出的项目监控试验点上,利用森林自发的萌蘖性建立50片以上的保留林。到下一世纪,将用数百上千个遗传基因在各类立地上发展全新的气候与土壤的组合,形成为前所未有的生态系。

奥地利奥地利是较早推行“接近自然的林业”原则的国家。它已经试验成功一套有效的措施,如恢复天然植被、改善立地条件、减少管理成本、促进森林生长量和质量,发展先锋林,以及防止兽害等。在Honggerberg营造先锋林促进恢复天然植被的试验,选择的是桤、桦、山杨和樱桃树,11齢的上层木平均高度达到了405厘米。在调查中发现,一般的阔叶树也可速生,如橡树在100~120年就能达到采伐直径,野樱桃和核桃到达采伐直径的生长期甚至比云杉更短,而这些树种的材质则大大高于针叶树种。这一发现动摇了过去认为阔叶树成熟晚和轮伐期长的观点。这对“接近自然的林业”原则的进一步推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国法国的情况有别于上述国家。中欧诸国于18~19世纪时热衷于造针叶树人工林,甚至砍尽了残存原始林来造针叶树人工林,而法国进入本世纪后才加快了造针叶树人工林的速度。直到1972年,法国政府几乎只支持发展针叶林,以致农业边界地针叶树造林面积多于阔叶树我,而全部针叶林面积已增加了20%

面对其他国家恢复天然林的势头,法国林学家贝西雷斯说:“我们从原理上懂得要搞‘接近自然的林业’建设,但要把它变成事实只能慢慢地来,因为改变沿袭的工作方法不是对每个人都容易的。再说这种想法并不新鲜,本世纪初Nancy林校的Parade就教导他的学生:‘模仿自然,加紧工作’。”

中欧的原始森林植被以阔叶林为主,法国迄今还保持着63%的阔叶林,树种也尚丰富,在中欧许多国家林业经营方向开始转变的今日,法国的森林条件优于它的邻国,态度也就显得轻松。

五、问题思考

19世纪后期起,“林业政策学”作为一门重要学科在世界兴起,“森林多种效益”理论,“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已问世上百年,而我国为什么至今尚无这门学科,也未培养从事林业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

中欧国家想方设法从人工林旧围城内冲出来,其他国家又千方百计地正筑起人工林的新围城。世界上没有两处绝对相同的环境和土地,各国都必须用自己的的林业战略和林业战术来解决各自的林业问题。但是,我们能否从中欧第一次林业革命失败的教训中去识别林业发展道路上的“误区”,以避免充当“近视眼”的角色呢?



注释:据黄清麟等《森林经营思想的发展概况》(华东森林经理,1998年1期)介绍:1713年,德国出现第一次“木材危机”,卡洛维茨提出人工造林思想,被德国人奉为“森林永续利用”的创始人;哈尔蒂希提出“木材培育论”,其中心思想是追求纯经济利益,以获得木材为目的的森林永续经营。1849年,浮士德曼提出“土地纯收益理论”,把林业引向经济主义的道路。1867年,普鲁士国家有林林业局局长哈根批判了“土地纯收益理论”,认为国有林管理局有义务把国有林作为一项全民族的世袭财产来对待,使其能为当代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成果,以满足对林产品和森林防护效益的需求,同时又足以保护将来也能提供至少是相同的更多的成果。这就是闻名的“森林多种效益永续经营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