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6-05-24 10:50:43 | 阅读: 8673
负责全院政务工作。贯彻落实政府行政法律和有关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或完善并执行本院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设备采购、物业管理;负责车辆调配、对外宣传、外事、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青年、妇女、民族工作;参与信息发布。 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上一篇:组织人事部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