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使青山埋忠骨 不叫黄叶逐西风
来源: | 作者:王俊杰 | 日期:2018-05-31 23:02:05 | 阅读: 3064
送葬路上,说起公共墓区高昂的墓位价格,车内十来位同事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一同事说:“我看,干脆把市郊周围的荒山宜林地分给人们做墓地,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栽上树,种上草,绿化起来。否则就不允许做墓地,被撂荒几年的地还要收回分给别人。”我说:“好办法,不仅能有效解决墓位供应紧张的问题,还能更快更好地绿化荒山。”有人持不同意见:“那样做,市郊周围的荒山就变了一个大坟场,太恐怖了。”人声嘈杂,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在公墓区我看到,每个标准规格的墓位,面积不过两三个平方;墓位一个紧挨着一个。放眼望去,满山遍野是一片墓碑的森林,人满为患,远远谈不上安息。看到这一番景象,我想,每年清明扫墓时,公墓区里一定车水马龙,人山人海。且不说交通拥堵不堪,就是墓地里,一家挨着一家烧钱祭奠,嘈嘈杂杂。没有肃穆安静的气氛,人们很难在众目睽睽之中静下心来守在先人身边,追思以往,述说将来,以告慰在天之灵,扫墓不免流于形式。如果像老曹说的那样去做,各家墓区面积可达几亩大小,各家墓位相隔较远,自然就形成了一家人相聚的小天地。看到这些,想到这些,我不由得赞叹,老曹的设想是个好办法。
后来,我又找到那位同事,说:“那天在送葬路上,你说的那个想法一直在我的脑子里打转悠,始终抽不出时间与你细谈。那个主意是你早就想好的?还是听人说的,或者从书报网络上看到的?”
同事回答:“就是在那天送葬车上随口说出来的。”
“你是怎么想到的呢?”
同事说:“墓位很贵,几万元就买那么巴掌大的一块地方,除了放张床,什么也做不了。靠工资吃饭的人,实在舍不得这样烧钱。人总会走到那一天。有时候我真想,干脆留下话,让孩子们把我的骨灰往黄河里一洒就算了。虽然说‘不到黄河心不死,心死等于到黄河’,但想一想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对国家对社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到头来连个巴掌大的床位也没有落下,安息不安息不知道,反正子孙后代连祭奠的准地方也没有,心里总不是滋味。每想到这些,我就不甘心。那天路上,大家说到这个话题,我望着车外正在绿化起来的荒山,灵机一动,就冲口说出了那个想法。”
“我也深有同感。那次说过之后,你又细想过没有?”
同事说:“想过。把荒山分给人们绿化起来做墓地,只是一个政策问题,只要开放这样的政策,我第一个报名,申请一块地。一两亩也行,三五亩也行,马上就掏钱种树种草。豁出去到公墓区买墓位的几万元钱,我就不信绿化不了几亩个人支配的墓地。我们是搞林业的,无非是要山绿起来,让水清起来。那么,就不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身后留下一片绿阴。”
“合情又合理!我将第二个报名。自己安息,不过占了树阴下三尺黄泉,树仍能长,草仍能绿,草木保持水土、固定碳制造氧的作用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鸟可以来树间鸣唱,兽可以在草中追逐。那不是私家的墓地,是一个家庭承包管理的公共园林。作为自家墓地,人们会倍加珍惜地上的一草一木,任其生生灭灭,冬枯春荣,不会砍来利用。而草草木木则时时刻刻贡献着生态效益,对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有大好处。”
同事说:“是的。这种方法绿化荒山,政府根本用不着花一分钱。政府要做的就是制订相关政策,做出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划分地块。然后按程序公开拍卖给市民,再用拍卖得来的钱修建规划区内的道路、上水工程等基础设施。这样还能维持一个规模不小的产业。道路维护、提灌上水、林草病虫害防治等,都要有人去做。可以组建一个类似物业公司性质的机构负责这些工作,通过合理收费维持机构的运行。一些人家担心自己种不好树,可以承包给专业造林队去做,也是一个不小的产业。”
“你的设想非常可行。十几年前,我国从印度引进社会林业思想和模式,至今还在大力推广。在南方有些乡村,已经初见成效,而在大中城市,社会林业模式却一筹莫展。你的设想正是这些城市中实施社会林业的突破口。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都在市区周边规划出一定面积的宜林地用作绿化带,如兰州市的南北两山。这些绿化区主要功能就是提供生态服务,其中的一草一木严禁人为利用,土地更不可挪作他用。有些城市还搞了企事业单位承包绿化的模式,由于种种原因,效果不尽如人意。如果按你的设想,将规划区分块承包给个人,在用做墓地的目的下进行绿化,效果一定比单位承包好。我在乡下看到,有能力的人家总会在墓地里种几株松柏,墓园内的草被也远比别处要好。城里人未尝愿意看到先人的坟墓光秃秃地被风吹日晒。但是没有地方种树,只能在扫墓时献上几束花聊表心意。认真想起来,不仅个人可以独立竞拍承包适当的地块,企事单位、居民小区也可以召集各家各户组团竞拍承包连片地块,不仅能简化手续,还可以强化人们之间的联系。当然了,要推行这种安息林模式,还需要人们转变观念,毕竟有人一想到市郊郁郁葱葱的山林是一片坟场,心里就不是滋味。”
“那些山林不可能‘闲人免进’,只要不破坏草木,不损坏设施,人们进去游玩休闲总是可以的。活人能进去游憩,死人为什么不能安息其中?再说了,坟头墓碑高不过五尺,树木长起来,郁闭起来,坟墓就掩隐在绿阴之中。远远望去,只会赏心悦目,有什么担心的?卧龙岗那满山遍野的墓碑丛林就不可怕了?”
“的确如此!”我说。
稍停,同事继续说:“拍卖之后,政府还有工作要做。首先,向承包人颁发临时土地使用证,约定绿化年限和指标。这期间除植树种草外,严禁任何形式的其他用地方式,不准开墓,不准建祭祀纪念物。到约定年限时,政府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验收绿化效果,合格者就发给永久性土地使用证,否则收回另行拍卖。除采伐地上林木要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外,其他权力均由承包者自由支配,政府只进行指导,不做硬性规定。”
我说:“现在正在实施林权证改革,乡村集体山林和宜林地均划分到农户手中,并颁发《林权证》予以确认。按你的设想形成的有永久使用权的安息林地,可以发给《安息林权证》。”
“安息林”,同事说,“这个名字很好。有了林权证,安息林就可以有偿转让流转了。一些人家后代都离开了安息林所在城市,以后再无力回来照料,就可以将安息林交易给他人,并约定坟墓留置、扫墓等相关事宜。总之,人有安息处,树有长生地,各得其所,相守到永远。”
“好!”我说,“但使青山埋忠骨,不叫黄叶逐西风,谁还为‘永远’迷茫惆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