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见识

也说窃而非偷

来源: | 作者:王俊杰 | 日期:2018-05-31 12:45:49 | 阅读: 3574

因为写《读书如今不需窃》一文,网查孔乙己故事,意外读到《孔乙己为什么说偷书不是偷而是窃书?》一文,才意识到孔先生口中的窃与偷大有深意。细品该文,感觉在孔先生看来,窃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损人行为,读书人看到好书就如同饥不择食者私取他人食物一般,而偷则是不劳而获的损人行为,是出于懒惰坠落品性的苟且行为,其实与窃与偷之间的雅俗无关。

孔先生这样认识是有证据的。孔先生潜入何家,只取喜欢之书,不取钱财,说明他坚守着一条底线。所以,当孔先生走进酒馆,排出九文大钱要酒和茴香豆,显得非常坦然,说明那钱来路是正当的。从字形来看,窃字有打洞入室切取人部分财物的意思,发生在主人没有值守其财物之时;偷字以俞得义,而凡是俞字组成的字都有滑脱而过的意思,所以偷字的本义是想方设法趁人不备取人财物。孔先生为排解尴尬的辩解,也正是从这些方面出发的。当然,孔先生的辩解,因为交织了太多的之乎者也,所以不被酒馆里的听众理解,其实那些嘲讽者根本也不在乎孔先生的辩解。这才是孔先生的悲剧所在。

鲁迅写故事,往往出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情。鲁迅不可能嘲笑孔先生的迂腐和自欺欺人,相反,对孔先生的学识还有一些欣赏,只是批判其学而不致其用。鲁迅刻画那些嘲笑者,其实同样在批判他们的冷漠、以戏弄弱者为能事的态度。这是那个社会的真实写照。其实,鲁迅刻画的这些社会现象,至今也没有太多改变。因为,许多人读罢孔先生的故事,都是指责他死要面子、迂腐不堪、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等等,与酒馆里的那些笑客并无区别,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近来爱看央视十频道的《我爱发明》节目,几乎每个发明人在痴着于发明期间,周围都是一片挖苦讥讽之声,甚至连报道故事的记者也只是以挖故事而挖故事,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敬重和同情。每当看到这些,我都感到,那些发明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孔乙己。

2015-1-20于兰州



附:孔乙己为什么说偷书不是偷而是窃书?

来自: ventilate 2011-02-14 21:22:09;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7607251/

孔乙己一文中,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关于孔乙己偷书不算偷,而是窃书,很多人一笑了之,也有很多人对这件事很有疑心,反复揣摩和琢磨这件事,却得不到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勉强自圆一番就过去了。

那么偷和窃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对于这个事情,孔乙己为什么“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也要奋力争辩呢?那是因为:

偷(媮),苟且也。——《说文》

安肆曰偷。——《礼记•表记》,孔颖达疏:“言小人安乐则其性情日为苟且。”

偷,古通“愉”。为什么一个“偷”字通愉快的“愉”呢?因为《論語》曰:“私覿,愉愉如也。”

对偷字的解释是:行苟且之事,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比如偷人、偷情、偷欢。

我们再来看“窃”字:

窃,盗自中出曰窃。——《说文》

窃与盗的意思比较接近:

窃货曰盗。――《荀子•脩身》

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对窃字的描述对象是限于财物或者物品之上的,至少并没有偷人、偷情、男欢女爱的意思。你可以说偷人,但不能说是窃人,而只能说窃人之财。

综上所述孔乙己对“偷”和“窃”是有精确的认识的。

如果我们认为孔乙己窃取了几本书,就冠之以偷人、偷情的罪名,这实在是一件必须要申辩的要紧事情,难怪孔乙己“青筋条条绽出”也要说个明白,只是鲁迅将这些说辞都用省略号省略了。

鲁迅笑而不答,而今人却不明所以,说他死要面子、迂腐不堪,受封建思想毒害等等,实际上讲得是一个知识分子学无可用。“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饥”,哀鸣中发出哪字可煮、何书堪絮的诘问?不理解孔乙己学无可用中的“学”,否认他的学识,那只能干巴巴的停留在对迂腐、封建的批判上,甚至将那些学问一起嘲笑、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