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经验

短文难写,专家也会写丢东西

来源: | 作者:王俊杰 | 日期:2021-09-11 18:22:45 | 阅读: 3347

李磊 叶莉:200多字新闻报道网友直呼看不懂!问题出在哪儿?传媒茶话会,2021-09-10

 

微信公众号“传媒茶话会”介绍,《上海一男子出租屋住了两周在床底发现尸体》登上微博热搜,不是因为其报道的事情,而是博文自身。全文200多字,却让网友大呼读不懂。专家分析指出,该文人物关系交待不清、叙述中指代不清、叙事逻辑不清、信息混乱、语序不通,让公众难以承受。

原文如下:

[上海一男子出租屋住了两周在床底发现尸体]奉贤本地人唐某带着3岁的女儿租住在本市一出租屋内,今年3月带女儿出门旅游,把房子交给朋友照看。两周后,朋友找东西时在床底发现一具男尸。由于唐某的宠物狗气味大,此前他未曾发觉。经调查,死者是49岁男子老余。老余的丈人是褚老伯,他是唐某的远房表叔。老伯的女儿和外孙女都去世,便想过继唐某的女儿。褚老伯把房子送给干女儿,原先说好女婿老余也有份,但唐某卖掉房产后,只付给了老余5万。当老余索要房款时,唐某便起了杀心。最终,唐某在湖南落网。

另见到四位专家的改写文。

专家一

标题:奉贤本地人唐某住所发现男尸案告破

今年3月,唐某和3岁的女儿出门旅游,把住所和宠物狗交朋友照看。两周后,朋友到床下找东西时发现一具男尸。此前,因宠物狗气味大,未察觉异味。

唐某有个远房表叔褚老伯,女儿和外孙女都已去世,想过继唐某的女儿,并把房产送给唐某,同时答应女婿余某,房产他也有份。唐某将房卖掉后只给了老余5万元,老余还索要房款时,唐某便起了杀心。唐某屋里发现的男尸,便是49岁的老余。

唐某已在湖南落网。

 

专家二

标题:上海一出租屋内惊现男尸

奉贤本地人唐某带着3岁的女儿租住在本市一出租屋内,今年3月他带女儿出门旅游,把房子交给朋友照看。两周后,朋友找东西时在床底下发现一具男尸。

经调查,死者是49岁男子老余。老余的丈人褚老伯,是唐某的远房表叔,女儿和外孙女都已去世,他便想过继唐某的女儿给自己,同时把房子送给她。

原先说好女婿老余也有份儿,但唐某卖掉房产后,只付给了老余五万。当老余索要剩余房款时,唐某便起了杀心并将其杀害。

最终,唐某在湖南落网。

 

专家三

标题:出租屋床下发现男尸,嫌疑人湖南落网

近日,奉贤人唐某涉嫌杀人,在湖南落网。

今年3月,唐某就带着3岁女儿外出旅游,将出租屋交给朋友照看。两周后,朋友找东西时发现床下有具男尸。经调查,死者老余,49岁。因为唐某家的狗气味很大,他此前未曾发觉屋里有异味。

老余的丈人是禇老伯,他也是唐某的远房表叔。禇老伯的女儿和外孙女都已去世,他想过继唐某的女儿,并将房子送给干女儿,同时说好,这房子他的女婿老余也有份。

唐某把禇老伯的房子卖了,只付给老余5万元。老余向唐某索要房款。唐某遂起杀意。

 

专家四

标题:上海一男子出租屋住了两周在床底发现男尸

今年3月,在上海一出租屋内的床底下惊现一具尸体。经调查,死者姓余,男性,49岁,他向唐某索要房款时,被杀害。

余某的丈人褚老伯,也是唐某的远房表叔。老伯的女儿和外孙女都去世后,他过继了唐某的女儿为干女儿,并赠送一套房子。起初,允诺房子也将分给余某一份儿。

但唐某卖掉房产后,只付给了余某5万。当老余索要房款时,唐某便起了杀心。

两周前,唐某带着3岁的女儿出门旅游,把出租屋交给朋友照看。朋友在找东西时,在床底发现一具男尸。由于唐某的宠物狗气味大,此前他未曾发觉。

最终,唐某在湖南落网。

 

 

改写的四文都偏重到梳理人物关系方面,或多或少地忽略了原文作者的想法。专家三和专家四,改变了原文叙事风格,变为倒卷帘式报道文体,其实是重写;专家一和专家二,忠实原作者思路,没有改变其悬疑式叙事风格。倒卷帘式报道,开段说出结果而设谜,接下来叙事揭谜,最后扣合全文,读者阅读中和阅读后都不会有太多思考,容易跟着作者的思路忽略一些重要信息。悬疑式叙事,开段摆出抓人眼球的结果,接下剥蚕抽丝,最后揭开案底,读者一开始就像读悬疑小说一样思考,读完全文仍然回味,容易发现一些重要信息。

专家一的改写,介绍事件细节比较充分,全文以唐某为主线,平铺直叙,悬疑风格被减去几分。专家二的改写,介绍细节不够充分,全文以男尸为主线,情节跌宕,更忠实原文思路。

专家二的改写,第二、三、四段非常好,首段有些毛病。一是标题中的地名是上海,文内却是奉贤,读者不一定知道奉贤是上海的一个区,因而显得文不对题。二是略去宠物狗气味掩盖尸味的细节,削弱了故事的悬疑性。三是为了呼应标题中的“出租屋”,第一句写成“租住在本市一出租屋内”,略显啰嗦和刻意。

专家一的改写有个毛病,“朋友到床下找东西……”。“到”有主动的意思,显得这位朋友太过随意,难免被人讥讽鸠占鹊巢。专家二的改写略去“出租屋”这个信息,实际丢掉了发人深思的关键东西。其实,原文写得乱,除了人物关系复杂外,各个事物也被一条暗线扯在一起。

原文作者想法很多,一条明线和一条暗线绞成了麻团,造成全文一团糟。“出租屋”是全文的点睛一词,丢不得。作为本地人,唐某得到房产不住反而出售后再租房居住,无疑有猫腻。唐某养气味大的宠物狗,甚至“过继”“干女儿”等事,都草蛇灰线地指向老余。为忠实原文作者思想,套用专家一和专家二的两文,再改写如下。

 

标题:奉贤一出租屋内惊现男尸

今年3月,奉贤当地人唐某带3岁的女儿出门旅游,把租住的房屋和宠物狗交朋友照看。两周后,朋友找东西时在床下发现一具男尸。此前,因宠物狗气味大,未察觉异味。

经调查,死者是49岁男子老余。老余的丈人褚老伯是唐某的远房表叔。褚老伯的女儿和外孙女都已去世,想过继唐某的女儿,把房子送给了她,同时答应女婿老余对该房产也有一份。

唐某卖掉房产,只付给老余五万。老余上门索要余款时,被唐某杀害。

最终,唐某在湖南落网。

 

改写说明:

1)“租住的房屋”呼应标题中的“出租屋”。两者叙事角度不同,作用不同。标题吸引读者,首段破题叙事;标题要概括简洁,叙事要自然流畅,把唐某租房居住这一细节改造为定语,融进叙事中,更能伏笔千里。

2)把房子送给了(唐某的女儿)。唐某能出售房子,说明拿到了房产证。因此,该句必须加“了”字表示其事已经完成。

3)老余上门。“上门”二字暗示老余被杀在出租屋内,并鞭挞唐某居心不良。

4)索要余款。“余款”二字最准确,揭露唐某赖账的恶行。

5)“出门旅游”,“上门索要”,遥相呼应,扣合全文。

6)“落网”,不言而喻点明警方作用,同时呼应标题。

 

改写为140字短文如下。

出租屋惊现男尸

3月,奉贤当地人唐某带3岁女儿旅游,租住的房屋交朋友照看,还有宠物狗,味很大。两周后床下发现男尸。死者是老余。余的丈人褚老伯是唐某远房表叔。老伯女儿、外孙女先后去世,想过继唐女,房子送给唐女,余也占一份。唐某卖房只付给老余五万。老余上门索要余款被害。唐某在湖南落网。